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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33项自然资源审批执法权下放乡镇街道

中国矿业报 0评论 2023-01-21

  ◎  特约记者 洪曙光

  安徽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其中涉及自然资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两类,共33项目。

  《决定》明确,自然资源行政许可包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3项。

  《决定》还提出行政处罚共30项:包括对违法占用耕地建窑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等;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对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的;对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对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对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对损坏或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对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损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标志牌,逾期不改正的;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灾不予治理的;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对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拒绝调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对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调查资料的;对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拒绝提供调查资料的;对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转移、隐匿、毁弃原始记录、土地登记簿等相关资料的;对侵占、损毁、损坏地灾监测设施或地灾治理工程设施的;对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或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对在地灾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灾活动的等行为,均受到行政处罚。

  《决定》要求,安徽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涉及乡镇街道赋权工作的业务指导,推动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督促制定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现全链条监管,坚决防止放管脱节、一放了之。各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所辖县(市、区)做好赋权承接工作,统筹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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