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厅公开通报五起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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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 本报记者 李阔 通讯员 郭锋 贺婧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公开通报3起非法占地和两起非法采矿案件查处情况,旨在更好地维护全省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3起非法占地案件分别是:吕梁市孝义市某镇人民政府非法占地修建道路案;长治市黎城县某公司非法占地修建道路案;忻州市保德县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煤棚案。
两起非法采矿案件分别是:吕梁市离石区2家矿山企业违法采矿案。2010年至2021年,吕梁市离石区2家矿山企业分别在离石区枣林乡刘家舍窠村、吴城镇兔坪村擅自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开采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出售牟利。2022年12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2家企业分别立案调查。经查,2家企业违法开采矿界外石灰岩资源共计896.81万吨。2023年12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吊销 2家企业采矿许可证,并处罚没款共计6535.12万元。2024年1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以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朔州市怀仁市张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2024年3月11日,怀仁市自然资源局巡查发现怀仁市何家堡乡原矾水湾煤矿山上有盗采煤炭资源行为,并现场移交怀仁市打击自然资源违法犯罪特别行动大队和怀仁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经查,张某某等4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煤炭资源640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24.19万元。怀仁市人民法院已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张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6个月到10个月不等,分别处罚金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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